离婚三年后财产可以重新分割吗

离婚三年后财产可以重新分割吗"/

跟孩子他爸离婚四年多了,我想知道,对离婚协议内容反悔,能重新分割财产吗?或者再次起诉要求补偿?

A2:

你好,如果订立离婚协议时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那么非经双方协商一致,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撤销。

根据你的描述,双方离婚时已达成了离婚协议,并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一般来说,离婚协议载明了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该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依照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例如,夫妻一方通过虚构共同债务的方式骗取另一方签署违背其真实意思的财产分割协议,以此达到多分共同财产的目的,对于此类合同,权利受侵害方发现真相后可以主张撤销协议。也就是说,除法定的特殊事由外,人民法院不轻易否定当事人签署的协议。

来源:CCTV今日说法离婚三年后发现未分割财产,能否继续请求分割?

大家都知道,我们一般的案件的诉讼时下是3年,但是如果当事人在离婚3年以后,才发现没有分割的夫妻共同姿态,是否可以继续请求分割呢?

先说答案肯定是可以的。原因有两点:

第一,关于我们夫妻共同财产的请求分割的权利。它表面上是一种请求权,但是实质上它是一种形成权,是基于夫妻关系所形成的权利,是法律赋予的权利,因此不应当受到诉讼时效的限制。

第二,夫妻共同财产的性质,它不会随着时间的流失而改变,更不会因为夫妻关系的身份的改变而改变财产的性质,因此它也符合请求分割的条件。

总的来讲,在离婚以后,没有分割的财产,当事人是随时可以请求分割的。你记住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