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二胎孕期离婚,女方私自打掉胎儿是否触犯法律

二胎被妻子打掉了 离婚的话第一个孩子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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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诉讼离婚过程中,法院也还是会先组织双方就是否离婚、孩子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进百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在判决离婚的时候,会从保障子女权益的原则处理子度女抚养权。会结合孩子生活环境、双方的经济条件及自身教育知水平、自己父母是否同意且有能力帮忙带孩子等方面综合考量抚养权的归属。

一般情况下,在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时候如果不存在法律规定的准许离婚的情形道,法院也不会判决离婚,在此情况下不会对孩子的抚养权作出裁决。如果想要争夺孩子抚养权,尽可能跟对方协专商,协商不了的时候尽可能在第一次诉讼离婚及第一次诉讼离婚后收集己方抚养孩子有利、对方属抚养孩子不利的证据。

女方二胎,全剖腹产,离婚了孩子会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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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一方的生活条件有利于孩子的成长,法院会优先考虑,具体情况还要看是何原因造成离婚!

二胎孕期中,男方提出离婚,还要求把孩子打掉,老大的抚养权我能拿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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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协商,

诉讼离婚中的子女抚养问题

我国《婚姻法》第36条第3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一) 子女不足2周岁的情况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颁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e79fa5e98193e58685e5aeb931333431353961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另外,父母双方协议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二)子女2周岁以上的情况

子女在2周岁以上的,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且双方同争子女抚养权的,法院应同等的考虑双方的情况,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上述《若干具体意见》第3条的规定,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最高人民法院《若干具体意见》第4条规定: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三)子女已满10周岁的情况

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若干具体意见》第5条规定: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在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子女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子女的个人的意愿。但是这并不是说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子女的条件时,才考虑子女个人的意见。

(四)对于成年子女随哪方生活的问题,法院则会更多的考虑子女的意见。

(五)《若干具体意见》第6条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女方二胎期间离婚孩子随女方姓的程序,及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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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离婚证,女方户口本,孩子出生证到辖区派出所报户口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