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孕妈妈争夺孩子抚养权,最后法官判给她获得探视权,对此你怎么看?

代孕妈妈玲玲怀了宝宝以后,觉得母爱爆棚,据她说,一天比一天爱肚子里的崽。孩子出生后,她开始后悔,为了争夺儿子天天的抚养权,她把孩子的父亲王先生告上了法庭。最终,法院把孩子判给了王先生,但却准许了代孕妈妈享有探视权。同时,为了孩子的安全考量,每个月探视孩子的时候,还会有社工陪同一起。

什么是代孕?

代孕是指女性自愿植入他人的受精卵或采用人工授精的方式怀孕,为不能生育的夫妻分娩孩子。所以代孕又叫做“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在我国,代孕是不合法的,但2015年底,计划生育法修正案废除了“禁止以任何形式代孕”的规定。所以从法律角度讲,代孕就像非法同居,法律不管,但法律也不保护。

另一种是人工授精的方式,由雇主夫妻中的丈夫提供精子,结合代孕妈妈自身的卵子生下孩子。相当于代孕妈妈除了提供房子以外,也要提供卵子,生出来的宝宝就是代孕妈妈的亲生孩子。

很多人不清楚代孕的方式。前一种植入受精卵几乎没什么争议,代孕妈妈不是孩子血缘上的母亲,根本不可能有资格起诉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有问题的是后一种:代孕妈妈既出房子又出人的情况。

代孕妈妈争夺孩子抚养权不利于孩子成长。

这是大家对这位代孕妈妈最大的质疑。有人开玩笑说,等孩子大了应该怎么跟他说明情况呢?这是你爸爸,这是你妈妈,这是你住过的子宫?这句话并不完全准确,因为这位代孕妈妈是孩子血缘上的生母。但她也确实做出了不利于孩子成长的选择。

对于一个孩子来说,最稳定的家庭结构莫过于爸爸妈妈加宝宝。本来他可以享受跟小朋友一模一样的家庭之爱,现在却因为所谓的生母的牵挂,变得尴尬了起来。这和一般的离异家庭还不一样,别人是父母曾经相爱,后来不爱了才分开。而这个孩子的亲爸亲妈从来没有爱过,这个孩子长大了知道母亲是为了纯粹的利益才选择生下他,会是什么感觉?将来孩子长大了,又要如何跟同学介绍这位每月都要相见的阿姨?

再者孩子名义上的母亲,原本没有孩子,好不容易盼到一个孩子,会像亲妈一样地爱孩子。现在代孕妈妈每个月要见孩子一面,就像一根刺,扎在雇主妈妈心上,一遍又一遍地提醒她,这不是你的亲生孩子。她对孩子的爱不会被磨损吗?

代孕妈妈争夺孩子抚养权被质疑贪财、没有契约精神。

说实话既然答应代孕,就应该明白这就是一桩生意。甲方出钱,乙方出人。现在突然乙方又拿了钱,又不肯给人了,这就是毁约。代孕妈妈如果真心爱孩子,就应该知道,自己功成身退才是对宝宝最好的选择。真的舍不得,可以偷偷地去看一眼。

但这位妈妈选择了大张旗鼓地打官司,其心不善。这个法院判决里,没有提到代孕妈妈要给抚养费。按道理说,她既然选择主张自己作为亲生母亲的权益,获得了探视权,权利和义务对等,应该也要有付出义务的觉悟吧!哪有光给看不给钱的?

话说,想到一个惊悚的问题,孩子长大了需不需要赡养代孕妈妈?貌似从法律角度来说是必须的啊,血缘上的母亲。啊,这代孕可真是找错了人,亏大发了。据说现在代孕一个宝宝就要20万,如果一笔买断,可以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宝宝,也算值了。可这湿手沾面粉,没完没了可咋整。真的不如收养一个孤儿了。

最后,其实合法和非法差别真的很大了。之前另一个代孕妈妈争夺孩子抚养权,是真的得到了。因为那个妈妈当时还没把孩子交给雇主。我国的法律是出于为孩子考虑,孩子稳定的在谁家就判给谁。像这个案例,玲玲已经交出孩子两年了,法院认为孩子现在的生活很稳定,就判给爸爸了。而那个案例代孕妈妈还没交出孩子,所以法院就判给代孕妈妈了。之前魏圆圆那个案子判给父亲也是因为父亲抚养了一年孩子。

当然代孕妈妈也有人财两空的可能性。因为不受法律保护,如果怀的是受精卵,生下来没有血缘关系,做亲子鉴定法院会直接判给雇主夫妇,不管尾款结没结清。

总之,代孕有风险,法律不保护的事情,双方都有被骗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