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不满意可以重新分割吗?过错方会少分或不分吗?


您好,如果您对财产分割不满意的话,可以不签署财产分割协议,如果是人民法院的判决的话,可以在其规定时间内提起上诉。一般来说过错方是可以少分其共同财产的。

谢请,如果没证据证明当时财产分割存在欺诈、胁迫情形的,原则上不可以重新分割。法律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时过错方可以少分,但过错情形范围很窄,就是一方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等上述情形。除少分外,还应赔偿无过错方损失。

您好,对财产分割情况不满意的话,可以重新分割。一般来说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怎么分不是错不错问题,主要是认识看你跟法官有没有关系,

1、婚前或离婚时一方存在隐匿、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后才发现的,可以要求对新发现的财产进行分割。2、如果双方签订了《财产分割协议》或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达成一致,仅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情形下才能撤销,然后重新分割,仅仅显失公平是不能撤销的。本案中您仅觉得不满意、不公平,并不能要求重新分割财产。3、过错方少分或者不分,司法实践中属于法官自由裁量的范围,并没有统一的标准。

您好,《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九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受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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