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对方下落不明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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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欠债下落不明,妻子能顺利离婚吗?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也就是说如果是丈夫下落不明,妻子是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的。那么妻子向法院起诉离婚后,如果法院发现丈夫已经被宣告失踪,应当判决准予离婚。

如果是丈夫没有被宣告失踪的情况下,法院会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将应诉的材料送达给下落不明的丈夫。如果是丈夫仍然没有联系上,法院会依法缺席审理,根据双方感情是否破裂等具体情况,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大家好我是李晓燕律师,关注李律师普法让法更贴近生活。我想离婚,但老公失踪了怎么办?

律师建议

第一步:一方当事人向法院立案起诉离婚

第二步:法院按一方当事人提交的邮寄地址送达法律文书,若被退回,初步证实对方下落不明。

第三步:由起诉当事人或法院向有关部门收集另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杳无音信的补强证据,进一步认定对方发了文书地址无法送达。

第四步:由法院在公告栏和相关媒体上刊登公告,进行公告送达。在公告中告知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不及时参与诉讼的法律后果,一般案件的公告期为六十日,涉外案件的公告期为六个月。。

第五步:公告期满,视为送达,进行开庭和缺席判决,一般会判决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