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夫妻二人财产该如何划分?

一般情况下, 夫妻双方离婚,属于夫妻双方婚后取得的财产,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都是可以要求分的。 但是如果这些财产里面除了夫妻双方之外, 还涉及第三人的权益, 则一般需要先进行析产,析产之后属于夫妻双方的部分才能进行分割。

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 钟延成律师:近年来离婚案件高发,其律师团队每年都要接受到离婚诉讼案件上千起的咨询,离婚的原因也千奇百怪,但是离婚的焦点往往是夫妻共同财产特别是夫妻共同房产的分割问题。目前以江苏法院的司法实践为例,对于夫妻共同房产的分割方法一般是以下几种方法来进行处理:

(1)竞价法。以价高者得为基本原则,对于夫妻共有的房屋,双方进行竞价分割,谁出的价格高,谁拿房,再由拿房的一方以竞价价格所对应的比例向对方进行补偿。这方方法往往快速有效,能够充分反映真实的房价情况,简单,法院一般多采用。但该方法采用的一个前提是双方基于都想拿房的前提意愿之下。如果有一方不想拿房,或者无能力拿房,这个方法就行不通。

(2)议价评估法。建立在一方不想拿房,或者无能力拿房的前提之下。比如在离婚当中,男方想拿房,女方想拿房但没有能力来拿房,这时候房屋一般会判给男方,由男方给女方对应的补偿款。但往往,男方会基于少支付补偿的目的,会故意说低房价,女方则认为房价应当高于男方所报的价格,基于此,往往会牵涉到对房屋的评估,法院会让双方进行确认以评估价作为议价的最终价格,这种分割方法比较公平,且兼顾到双方的客观实际情况。

(3)拍卖款分割法。在双方都不愿意或者都没有能力拿房的情况下,双方也可以分割房屋价款,由双方共同确认房屋的基准底价或者评估价格,在以此底价为基础进行委托法院进行拍卖,这种方法因为涉及拍卖周期较长,且在房产形势上涨的情况下,往往很少法院或者当事人选择。

以上是法院日常时间过程中,对房产的一般分割方法,现向大家做一个介绍,供大家一起交流学习。

夫妻共同共有的房产,离婚时,按照各一半产权分割。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起诉法院,由法院裁决。如果一方想得金钱,另一方想得全部房产,双方可以协商,由得房产方向对方支付其份额的全部价款。有的夫妻,离婚十几年,房产都没有分割,双方都想要房产,都不放弃自己的权利。

大家认为我回答的有道理,请给我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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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我确实也不懂这方面的法律知识,你最好去律师事务所资询一下。我个人觉得你才十六岁,父母的事情不要去抄心,他们自己会处理好的,你把精神集中在学习上好好读书就可以了。你与你妹妹都跟妈妈过,无疑这栋房子应该归你的妈妈才对,一来你父亲是男人,没负担可以去拼搏挣钱,通常妈妈是女人要柔弱一些,还要照顾你们两姐妹,所以,我个人认为应该给你妈妈的。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房屋,房产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4)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提前做好功课有备无患,房产分割十分复杂。虽说,多少人在结婚之时定下永不分离的山盟海誓,但不确定的因素太多,有些人无法信守承诺,陪你走到最后,这时候你就需要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应得利益,所以多了解这方面肯定有益。


我查了一些资料希望能给你一些帮助。

1,夫妻双方有一方的房产是在婚前买的,而且办理了房产证,离婚后另一方就无权要求分割。如果婚后办理的房产证也属于个人房产。

2,如果是婚前全款买房,婚后加上了另一方的名字,就属于共同财产了,离婚需要分割。

3,即使两个人共同出钱,但是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另一方证明不了出了钱,不受法律保护的,一定要注意。


还有就是协议分割。我同事离婚的时候,由于她带着孩子生活,所以房子就过户在了她的名下,还有一个例子,一个朋友长期生活在前夫的家庭暴力下,起诉离婚的时候选择了什么都不要,虽然他们拆迁分了三套房子,就选择了自由。离婚后过得十分幸福,真所谓生活幸不幸福和拥有多少财产没有关系。

希望能帮助你。

夫妻双方感情不合离婚在现在是很常见的事情。但因为感情不合,牵扯到财产时,就很难理清。根据婚姻法和民法总则的一些规定,可以参考。首先是夫妻双方尽量自己协商解决。可以按照一定的比例折算成钱,谁要房子就把钱给谁,这样就比较容易解决。但有时因为感情原因,很难协商一致。其次,就是如果双方有子女,可以考虑把房子过到孩子的名下,由孩子占有。其三,可以把房子卖掉,得到的钱双方平分或者按购房时出资多少按比例分。实在不行,就只有第四条,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来判决,但最终还是要回到前面三条。所以建议离异双方本着良心,协商处理。

按照法律规定,所有的财产债务都是平均分配的。这个离婚案件我接触的最多,虽然我不是律师也不是法官,但是我有好几个律师法官朋友,天天听他们念叨,别的案子不懂,离婚最拿手了。首先你要看对方的态度,是谁提出的离婚。有没有过错方,法院是看证据的地方,所有的东西都得拿出证据。法院的第一步是条街,双方对离婚是什么态度,对离婚家产分割都有什么要求,然后从中调节,只要不是你所满意的结果,你就拒绝离婚。强制离婚是很难的。比如有分居半年以上的证据,半年内双方没有任何联系记录,包括电话没有通话记录。分居所在物业交的物业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等等这些小票都可以作为证据。再有强制离婚就是有过错方,有证据。如果没有法院第一次只能判不离。两年后才允许再次起诉。你如果想让我帮你出主意,你得把你的情况和我说明,很乐意当你的免费律师。

关于离婚财产分割问题一直都是个人财产归个人,夫妻财产一般一人一半,一方有过错过错方少分或者不分财产。结合你所说的为数不多的模糊的家庭财产情况,你家的四层楼房如果是你父母结婚之前造的,那么就归个人所有,如果是在你父母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造,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一半夫妻一人一半。如果一方有过错,那么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如果还有其他财产一般也遵循以上规律,同时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也基本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