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宝强离婚案、马蓉名誉权案一审宣判,解除婚姻关系,你怎么看?

王宝强离婚案终于宣判,同意解除双方婚姻关系;并且马蓉起诉王宝强侵犯名誉权,被法官驳回。

也就是说,基本上法院默认了马蓉的婚内出轨丑闻,只是证据不足以证明实质出轨成立,于是王宝强申请的精神损失费也被法院驳回。

从2016年8月14日开始,到2018年2月11日结束,王宝强这一年半的时间,几乎处于隐形的状态。他所承受的非议和痛苦,我不能想像。

作为一个男人,自己最亲的老婆出轨自己最信任的经纪人,到底是个什么滋味儿,并且自己那么信任他们,他们竟然一直偷偷转移自己靠命换来的财产。

真的没有见过马蓉这样的女人,只想到三个字“不要脸”,竟然还上诉,好在法官足够明智和正义。

只是苦了孩子,两个孩子从小到大在父母的呵护下健康成长,现在突然变成了男孩跟随父亲生活,女儿跟随母亲生活,他们今后的人生路又会发生什么的变化,真的不敢想象。

尤其把女儿判给母亲马蓉,如果说有什么样的大人就会培养出什么样的孩子,那我真心为王宝强的女儿感到焦虑,当然我知道我这是多虑的,毕竟她还有一个从小脚踏实地的父亲。

不知道马蓉起诉名誉权是什么心态,名誉是靠自己争取的,如果一个人连脸都可以不要,那么名誉权要来何用。

不管如何,这件事儿终于告终,他们一家四口(曾经的)的生活都将在不久的将来回归平静。希望哪王宝强和他的孩子们越来越好,忘掉这段不愉快的婚姻,记住这段还算快乐的童年。

欢迎留言讨论,欢迎关注李阿冰。


马蓉是中国历史上出轨女人中最无耻的一位女人,她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完美的诠释了什么是:人至贱则无敌一一这句话!



马蓉及其家人的行为,已经颠覆了咱们社会的道德观。



一审判决解除双方关系,判决生子由王宝强抚养,婚生女由马蓉抚养。



很多人都说王宝强有问题,我不认为,出轨事件是马蓉伤害了王宝强,我想应该是马蓉侵犯王宝强的名誉权。

可惜现在的中国法律没有通奸罪,她如果在日、韩,或台湾地区一定会被判通奸罪而被净身出户的!


导语:

导语:

本不想写关于娱乐方面的事,但是王宝强这事却要写一写..不为别的就为老实人出口气也好!一个男人在外拼死拼活,而家中娇妻居然和自己最亲近的助手苟合!

马蓉及其家人的行为,已经颠覆了咱们社会的道德观,网友们都说电视剧都他么不敢这么拍!因为编剧不敢挑战社会底线,而马蓉等人不是敢,还真干了!

回顾:

在今天下午王宝强马蓉离婚案、马蓉诉王宝强名誉案分别在北京朝阳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一审判决解除双方关系,判决生子由王宝强抚养,婚生女由马蓉抚养。

马蓉名誉权案法院认定王宝强不构成名誉侵权,一审判决驳回了马蓉的诉讼请求!

而王宝强提出的精神损失赔偿,因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马蓉与他人同居,不符合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法院未予支持。

在财产方面,也因线索较多,双方争议较大,尚待进一步查明,法院将依法另行处理。

结语:

一审离婚是必然结果..没有赔偿宝强精神损失费有点接受不了!马蓉行为人尽皆知..与人偷情这么多年!还私自转移财产..我觉得这应该构成了犯罪!

而小孩也应该一个都不给马蓉留,包括财产,马蓉就应该净身出户!当初嫁给宝强也是有所预谋,那时王宝强已经有钱有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