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检察院的介绍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对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并对其负责。广州市人民检察院重建于1978年,组成人员包括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助理检察员、书记员、司法警察以及综合部门的工作人员和后勤人员等,其中助理检察员以上属于检察官序列。检察机关在打击犯罪,维护公平正义,保障社会稳定与经济发展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广州市检察院党组成员:王福成(检察长)、彭孟柬、王健、赖得宝、刘少英、陈思民、李光成、李学东。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处长应该是县处级副职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十六条 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

至少是正厅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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