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不想支付孩子抚养费,法院审判让男方付,男方就不付,怎么办?

夫妻感情破裂,导致婚姻夭折,受害,受痛的虽然是两个大人。这是大人自己造成的后果,就由大人自食其果,才是对的。但是,最受伤害,最无辜的还是未成年的孩子,他们从此失去了温馨的家庭,缺少了正常的父母关爱,够可怜的了。如果再得不到到正常的抚养,这无异于雪上加霜 。

依据婚姻法的规定,虽然离了婚,但是双方都还有共同担负起抚养孩子的责任和义务。不履行这个义务,就是属于违法。除非丧失了体力劳动能力,又没有任何经济来源,才可以不担负这个责任和义务,法律也会支持。

离婚后这位父亲不履行抚养孩子的义务,法院判决抚养,就跟死猪不怕开水烫一样,拒不执行。这是城门失火,殃及了池鱼呀。说实在的,只要没有给被抚养的人造成严重的后果,法律也奈何不了他。

你可以再次将他以遗弃罪告上法院,不为别的,就要拿住他一而再拒不抚养孩子的法院判决证据。在司法解释中;有能力故意不抚养孩子的,是属于犯遗弃罪,可视为主动放弃孩子对他的赡养权利。

到他老了,需要孩子赡养的时候,孩子手中就有他不抚养孩子,遗弃孩子,自动放弃了赡养的权。孩子就有权拒绝对他的赡养,依法也有这样的先例判决。

大过年的,这个问题,颇为不爽。

但是不爽也要。这帮连孩子抚养费都不付或者不痛快付的渣们,不在这时候骂一骂,也太对不住那些他们生而不养的孩子们了。

不点名,只说事,欢迎对号入座。

渣男一:自己有老婆孩子,却勾搭另外的姑娘致其怀孕,孕期信誓旦旦要离婚另娶,产前三天,这渣男溜没影了,姑娘自己去医院产下孩子,后打官司向渣男要抚养费,法院判了,渣男以没有收入为名,拒绝支付,到现在已经两年有余;

渣男二:也是自己有老婆孩子,也是勾搭另外的姑娘致其怀孕,也是孩子出生前不几天溜没了影,也是打官司要抚养费,官司期间,男的辞职并把自己名下的全部财产转移到原配名下,到现在孩子一岁,分文未付;

既然法院判决男方支付抚养费而他拒绝支付,那么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情节严重的甚至可以追究他“拒执罪”的刑事责任。

之前我也曾遇到过这么一个真实案件:一对年轻夫妻,女方在怀孕和坐月子期间,男方饥渴难耐就去出轨。本来他也只是逢场作戏,谁知道出着出着就和小三日久生情了,于是便冷酷无情地向女方提出离婚。女方虽然极不甘心,但想着事已至此也就心灰意冷了。最后,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孩子抚养权归女方所有,男方每月支付500元抚养费。

刚开始男方还信守承诺按时打钱给女方,不曾想半年以后就对孩子不闻不问了。女方多次想男方催要抚养费,男方都厚颜无耻地说没钱给,甚至扬言道:“你去法院告我啊!”女方一怒之下,真的就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男方按月支付抚养费。

当然,这种案件并没有什么争议,女方如期获得胜诉判决。只不过,男方仍然藐视法律,继续上演“没钱支付”的无赖戏码。女方也不跟他废话了,而是听从律师建议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庭查明男方在超市上班,每月都有4000以上工资,于是就下达执行通知书,要求超市每月将男方工资另行扣划到女方账户,超市当然毫不犹豫地同意了。

因此,法院判决男方支付抚养费后他仍不支付的,女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现在法院的执行能力是很强的,只要男方有正常收入和存款等,就能执行到位。

当然,如果男方拒不支付抚养费的情节太过恶劣的,女方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他“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

申请强制执行

把孩子名字改了跟自己姓,以后自己养孩子,就当这孩子没爹。

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起诉不就行了

网友的方法都可以试一试,不过要注意方式方法。比如去单位拉横幅,不过影响正常的生产经营。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提供财产线索,法院出面解决,采取强制措施。

法院应该强制执行,可以申请法院从他工资里扣除

我担心的是现在男方不支付抚养费,以后老了还厚着脸皮打官司要孩子给赡养费!这方面,法律对孩子有没有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