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女儿抚养费至今前妻一分都没有给,我该怎么办?

夫妻协议离婚时对孩子的抚养权及其抚养费都有明确的约定,按照你们的约定,孩子的抚养权归你,你前妻需要按时支付抚养费,但你前妻没有支付。出现这种情况你应该从两个方面考虑。

一、从道义上讲,不建议主动给她要。孩子是妈妈身上掉下来的肉,即便是离婚,妈妈一般都尽力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妈妈能放弃争取抚养权,一定是下了很大的决心。女人离婚后会感觉到亏欠孩子,因此一般都会在物质上对孩子做一些弥补,只要在自己经济能力范围内,都是尽量的去照顾孩子,给孩子买吃的用的,以弥补良心上的亏欠。至于抚养费,只要有能力,一定会支付的,如果没有按时支付,可能是暂时出现困难,或者其他的一些因素。这个时候更应该让孩子多和妈妈接触。

二、从法律上讲,你作为孩子的爸爸代表孩子可以起诉她。因为既然双方约定了抚养费,对方就应该按时支付,如果不支付,你就可以代表孩子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一般会先调解,调解不成会判决。判决完如果对方还不履行,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但对方终究是孩子的妈妈,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不建议你起诉。可以好好协商,也可以主动放弃!




可以拿着离婚协议书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但是如果是诉讼离婚,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目前法院的操作是每年执行一次,而且是上一年度的抚养费。

抚养子女本身就是父母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而不是可以逃避的理由,当然,可以联系一下对方,搞清楚对方是为什么不支付这个抚养费,是现在经济困难还是故意不支付,如果是经济困难,可是适当缓一缓。

不过,抚养费说实话每年也没多少钱,一个人抚养确实有一些累,如果经济条件不是特别差,也不会缺这点钱。

等到孩子长大懂事了,可以告诉孩子,你的妈妈一分钱的抚养费都没有给你,如果你愿意,可以自己去起诉她吧,把这个权利交给孩子。

当然了,不能以没交抚养费为由不让探望孩子,这更不利于孩子成长。

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支付其从离婚后至孩子成年前一直未支付的抚养费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意思即为抚养费的支付,无论是针对当下未支付的抚养费,又或者是未足额支付的抚养费,亦或是之前拖欠的抚养费,均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都可以自拖欠抚养费之日起通过起诉要求对方支付尚未支付的抚养费。

协议离婚,女儿抚养费至今前妻一分钱都没有给,唯一的办法就是由你代替你女儿起诉你前妻,让她给女儿抚养费。

起诉这一步,你一定要做到。你是女儿的监护人,可以代女儿起诉她妈妈。一定要让女儿妈妈给女儿拿抚养费,这样做不是无情,是对女儿负责。

有多少夫妻离婚之后,孩子跟男方,女方不给抚养费,孩子长大了,女方没人赡养的时候,找孩子赡养;同样夫妻离婚,孩子跟女方,男方不给抚养费。男方晚年生病或者无人赡养,就会跑回来找孩子,所以,起诉对方,让其给孩子抚养费是正确的,也是应该的。

只要法院受理并且判决,对方不给抚养费,你就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不然对方不抚养孩子,将来又要孩子给其养老,不仅你自己觉得亏,网民们也觉得亏。

网上不是有个问题,儿子一岁的时候,夫妻离婚,儿子跟着母亲,父亲不给孩子抚养费。然后父亲晚年没有依靠,没有了经济来源,有跑回来起诉儿子,让儿子赡养。

协议离婚在在离婚协议上应当明确约定孩子的抚养问题,以及孩子抚养费的给付问题。

如果离婚之后,一方没有按照离婚协议约定给付抚养费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给付抚养费,并根据法院的判决申请执行。

如果离婚协议当中没有约定抚养费的给付标准,则实际抚养孩子的一方,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给付抚养费。

根据离婚协议起诉让法院盘她,怎能不兑现自己诺言呢!既然说好了,就应该按照协议履行,如果她实在有不得已苦衷,那你也应该体谅一下他。

一日夫妻百日恩,相互谅解一下。

你咋那么好意思找女的要钱呐,你是男的,就该你自己负起责任的,女的富裕他自己就会给孩子的,他不富裕,他拿什么给,用命给吗,

我看还是算了吧!自己女儿难道自己还养不起吗?

是男人就别想着这抚养费!爷们要顶天立地!!

就不给,去起诉啊!女儿给你养到这么大没哪个女人不要孩子,孩子给了你,睡着了都应该会笑醒,得了便宜还叫苦,咋好意思的!男人不过是花点钱,女人是花的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