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在私下签订的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签订了离婚协议,还需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吗?能否详细解释一下其中的关系?

夫妻双方在私下签订的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签订了离婚协议,还需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吗?能否详细解释一下其中的关系?

一般来说,离婚协议是一种附条件的协议,是以办理离婚登记为生效条件的协议。只有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以后,离婚协议书才生效,才对夫妻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离婚协议不仅涉及人身法律关系,例如离婚、子女抚养权,还涉及财产分割内容。对于涉及人身关系的内容来说,没有办理离婚登记是必然没有生效。那对于财产分割这种不涉及人身属性的内容,是否可以放宽?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4条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从上述司法解释规定来看,法院也是认可这种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内容是没有生效的,仍然需要通过离婚诉讼来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您好,我是北京安博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部律师,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仅供参考。

第一,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打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该协议是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协商一致的结果,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对双方具有法律上的拘束力。

第二,离婚协议虽然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并不代表签了离婚协议就已经离婚了。

第三,我国离婚有且仅有两个途径,一是去民政局进行离婚登记,二是法院进行诉讼离婚。

所以,签了离婚协议,还需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该离婚协议双方各执一份,民政局留底一份。

对于这个问题,首先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需要共同签署,并且签字的,但是签订之后也不是马上就生效的,是需要双方到民政局办理完正式的离婚手续之后,离婚协议书才能够生效。

所以签订了离婚协议,当然还是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的。否则是不算为正式离婚的。

我们国家合法的离婚手续只有两种,一种是去民政局协议离婚,另外一种是去法院起诉离婚,但是不论您选择哪一种,都是要通过法律的途径去解除婚姻关系的。不是说在家自己商量一下,或者签个协议,婚姻就自动解除了,那样是不是太草率了?如果这样的话,大家都离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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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对离婚、孩子的抚养、财产,和债权债务协商一致,写好离婚协议,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就完成了离婚。在法律上叫做协议离婚。

只签协议,不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双方还没有离婚,仍然是夫妻。不要被电视剧的桥段误导。

双方签好了离婚协议,一方反悔了,那么可以起诉到法院解决离婚问题。在法院处理中,不能把之前的离婚协议作为判决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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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签署的离婚协议,办理离婚登记协议生效后,只要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一般都具有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必须提供的文件之一,但只签订离婚协议,不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的话,是不产生双方婚姻关系解除的效果的。

依据法律规定,双方拟定的离婚协议,必须在民政局签署,依法办理离婚手续,领取民政局颁发的离婚证后,才正式生效。如果仅仅是双方私下签署,日后仍然随时可以反悔,风险极大。

实务操作中,如果夫妻双方选择民政局协议离婚的方式,必须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提供民政局要求的手续材料,包括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等资料,且双方都到场,才可办理离婚手续。

离婚协议首先双方需要自愿离婚,并对孩子的抚养、财产分割,债务负担做出适当处理。虽然离婚协议没有生效,但一旦签订有过离婚协议,其协议内容往往会成会法院根据具体案情判决的重要的参考依据。因此,不能说离婚协议没有作用。


只有离婚协议书,没有离婚证,法律上不算是离婚,必须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


离婚协议不等于离婚

离婚协议不是签订后就生效的,而是必须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才生效,所以必须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

签订离婚协议后,如果任何一方反悔,不愿去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那么就无法完成协议离婚,想离的一方只有去法院起诉才有可能离婚。

一、您好,只要满足合同生效的法定效力,那夫妻私下签订的离婚协议在夫妻双方之间就是存在效力的。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4、合同必须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

二、签了协议之后,如果选择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是需要带上离婚协议的,因为里面包含了离婚中的诸多重大事项,例如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养权的划分等。需要将夫妻离婚协议在民政局备案,登记离婚之后,夫妻关系解除。

王律通俗地说一下,不是法言法语,专业人员不用看哈

生活中,普通百姓认为的离婚协议,既有打过结婚证后要离婚的离婚协议,也有没有办结婚证的要求离婚的离婚协议。

没有结婚证的离婚协议,如果协议里没有特别说明协议生效条件,一般是在男女双方签完字即可生效。

有结婚证的离婚协议,是需要到民政局办理过离婚登记后,离婚协议才真正生效。

另外,法律上所说的离婚协议基本上是指办理过结婚登记又办理离婚登记的离婚协议,而且在民政局有备案的。

刚上一周去过我们当地的民政局,我们这里是第一次双方登记,第二次去了签订协议,但是要在人家审核无误后当着人家的面双方签字才有效,私下自己签的无效。不知道地方不同流程要求也不太相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