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可以强迫当事人做亲子鉴定吗?

1.法律不会强迫当事人做亲子鉴定,但法律由推定亲子关系的认定规则。

2.如一方主张亲子关系不存在而要求做亲子鉴定,另一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做鉴定的,法律上推定亲子关系不存在。举例说,如夫妻离婚,丈夫认为孩子不是自己亲生的,要求做亲子鉴定,但妻子拒绝做鉴定,又没有拒绝的正当理由,则此时法院可以根据法律规定,推定亲子关系不存在,即推定孩子不是男方亲生的,离婚后,男方可以不承担孩子的抚养义务。

3.反之,一方主张亲子关系存在,并要求做亲子鉴定,另一方否认亲子关系,但无正当理由拒绝做鉴定的,法律推定亲子关系存在。如某女称其孩子系其与某男所生,要求某男支付抚养费。该男否认生子,某女要求做亲子鉴定,如该男无正当理由拒绝鉴定,则法院可推定亲子关系存在,认定孩子系某女与该男所生,该男有义务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谁主张谁举证,法律只管你提供的证据,不会帮你强迫别人提供证据。

不能,所以被告拒绝的,一般都是推定原告诉讼成立

谁也不敢制定强迫当事人做亲子鉴定的法律法规,这就象扔下一枚“核弹”,击毁成千上万个家庭看似和谐幸福的生活。

曾几何时,亲子鉴定作为新生事物,一开始不为大众所知。亲子鉴定高高在上的价格也挡住了许多人的脚步。验DNA,查血型,成为了公安机关查办案件,追索犯罪嫌疑人的利器,破获了许多积案和要案,至今还在不断地立着“新功”。

全国为数寥寥的几家化验DNA的实验室,也是众人眼中的神秘场所,让人望而却步。

随着科技的进步,检验DNA的技术越来越先进,价格越来越低,时间越来越短,渐渐地走入了平民百姓家。你有需求,带着头发、血滴等,等上几天后,就能拿到检验报告。不相信某一家的化验,可以再化验几家,直至心里取得平衡。

这种亲子鉴定化验是当事人自愿的,有的是男人怀疑孩子不是亲生的;有的是女人验证孩子是否为老公还是他人的;有的是未婚男女验证孩子是否为他们二人的;有的是女孩子与多位男子交往,怀孕后验证谁是孩子的亲生父亲,与之结婚的。总之,亲子鉴定的结局有喜有悲,有的还引发了妻离子散的悲剧。

看到专职律师的才明白,目前法律还不能强迫当事人做亲子鉴定的……联想到网上近日吵的沸沸扬扬的、环球时报女副总编朱静涛实名举报男正主编胡锡进和单位女职工所谓的“非婚育有私生子”绯闻一案应该不会有什么大名堂了…只要是男女双方订立攻守同盟、死不认账、不管你是纪委还是检察机关总不可能违法强迫做亲子鉴定吧?……美国克林顿总统当年和白宫实习女记者的绯闻案,刚开始克林顿死不承认,最终也是检察官获得了女记者菜吻斯鸡的一条裙子(裙子上有克林顿留下的精液)后,克林顿总统才被迫交待了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