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的包产地被征用所得的赔偿金,是否能算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话是否能分割

婚前是公租房,婚后拆迁分的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离婚怎么分割

婚前是公租房,婚后拆迁分的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离婚怎么分割

婚后拆迁所分得的房屋,是否属于夫妻zd共同财产,要视房产的性质不同而判断。

1、如果拆迁分得的是公有住房,则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能分割,但因夫妻双方对该房均享有居住使用权,法院会判令专继续居住在该房内的一方向对方支付一定金额的补偿款,以解决迁出方的实际居住问题。

2、如果拆迁分得的是产权房,且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或一方名下,则离婚时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原则上均等分割;如果产权登记在夫妻及其子女名下,分割时应当保留子女的份额;如果产权人还包括其属他家庭成员(例如:一方的父母),则该房应先行析产,析出夫妻双方的份额后再行分割。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离婚,夫妻一方的财产状况怎么查?

离婚,夫妻一方的财产状况怎么查?

夫妻双方的财产在生活中多表现为银行存款、信用卡、工资、股票交易及资金账户、公司股权、房产、保险等。

调查财产状况证据多是从这几个方面着手:

一、银行存款、信用卡查询取证 离婚财产分割中涉及的银行存款问题,应注意两个问题: 

(1)法院判决分割的是现有的银行存款余额; 

(2)在诉讼过程中或起诉以前对方转移的存款应为赔偿之诉。

在实践中有以下几种收集途径: 

(1)对方留在家中的存折及银行卡,对这些材料进行复印或抄录即可;

(2)对方留在家中的银行卡刷卡消费凭证; 

(3)对方的银行存、取款凭证; 

(4)对方记录在笔记本上的备忘银行账号。

有的时候,可能只知道银行账号,但是不知道在哪个银行及具体的储蓄所开立的。

此时,可根据银行账号向各银行的客服咨询热线查询。

扩展资料:

协议离婚

(一)协议离婚的概念和条件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依据法律规定合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

根据婚姻法第31条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确认双方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经有适当处理的,应当办理离婚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7a64e78988e69d8331333366306561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但有以下情形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

(1)一方当事人请求登记离婚的;

(2)双方当事人请求离婚,但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分割、债务清偿未达成协议的;

(3)双方或一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4)双方当事人未办理过结婚登记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离婚

夫妻离婚,没有共同财产,没有房子,这样女方能够得到赔偿吗?

夫妻离婚,没有共同财产,没有房子,这样女方能够得到赔偿吗?

分情况的,具体如下:

1、如果对方有过错,可以向他提起损害赔偿。

2、如果对方没有过错,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是判决离婚,只要你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房产、工资或经管收入等),你都可以通过协议或诉讼分到你该得到的那一部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扩展资料:

离婚财产分割

房屋问题

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的处理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e799bee5baa6e79fa5e98193e58685e5aeb931333431333939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有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如离婚后没有住处,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由于我国住房制度多样化,住房权属状态也是多样化的,具体需要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1、离婚时已经取得产权的房屋

第一,对于私房和具备产权证可上市交易的公房,一般以产权证颁发的时间来界定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按照民法物权原理和我国房屋管理政策,一般情况下房屋权属登记是房屋所有权取得的必经程序。

只有办理了产权登记或过户手续才能真正取得房屋所有权。因此对于在离婚案件中涉及的此类问题,如果诉争的房屋是结婚登记后取得所有权的,应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所有权的,应认定为个人财产而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第二、夫妻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共同财产购买为产权的,该房屋为共同所有。由于公房使用权可通过承租权转让的方式上市交易,具有一定的交换价值,在离婚分割该房屋时,可区分下列情形处理:

a.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是基于福利政策分配取得,婚后以共同财产购买为产权的,由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无法体现出原公房使用权的交换价值,则在离婚分割该产权房时,可不考虑原公房使用权交换价值的单独归属。

b.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是其以个人财产支付对价取得的,婚后以共同财产购买为产权,在离婚分割该产权房时,应当将取得原公房使用权时所支付对价部分,确定为当时承租的夫或妻一方个人所有,产权房的剩余价值按共同财产分割。

c.对于婚前由夫或妻一方父母承租,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为产权的公房,原公房使用权的交换价值可参考《婚姻法解释(二)》第22条的规定,推定为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离婚时可直接将产权房按共同财产分割处理。

虽然是以夫妻一方名义购买,但不是以夫妻共同财产而是以一方父母财产购买,产权证系夫妻双方的名字,仍应为共同财产,只是在财产分割时,酌情考虑财产来源因素。

原系一方父母承租的公房,后以一方名义而非夫妻名义购买成为了公房,且购买的出资来自该方父母,应为一方所有的财产。原系一方父母承租的公房,虽然以夫妻共同财产购置,但产权证上不仅有夫妻一方或双方名字,还有一方父母名字,该房为家庭共有财产。

第三,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仍为其个人财产,按揭贷款为其个人债务。

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2、离婚时尚未取得完全产权的房屋

指离婚时夫妻双方取得的房屋所有权只是部分产权,不是完全产权,主要指夫妻双方根据福利政策以标准价购买的公有房屋。

部分产权房屋是国家历次房改政策的产物,其突出特点为部分产权处分受到限制。根据国务院1991年6月发布的《关于继续稳妥地进行城镇住房改革通知》,其特点集中表现为:

第一、房屋必须在购买五年后才能出售;

第二、出售时原补贴单位有优先购买权;

第三、售房所得按照国家、单位、个人所占比例进行分配。它可能是婚前或婚后购买的但没有取得产权证的公房。

由于这类房屋涉及我国特殊的住房政策,又涉及职工单位的利益,住房不能上市交易,在实务分割中存在一定的障碍。

这种离婚时双方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情形,如果当事人有争议且协商不成,可以按照《婚姻法解释(二)》第21条处理,即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起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夫妻共同财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分居后的财产,也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分居后的财产,也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只要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的工资、投资等百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分居两年+感情不和,是可以申请离婚的,但是如果没有实际去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无论分居多久都不算是已经度离婚,这就是离婚手续的重要性。

根据您的情况,虽然分回居,但是没有办离婚手续,就还是夫妻关系。工资、投资等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另外,婚前财产的孳息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如果您所说的收入是这答种情况,不论离不离婚,都是个人财产。

离婚怎么算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怎么算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前丈夫把房产更名到妻子名下,离婚时房产还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离婚前丈夫把房产更名到妻子名下,离婚时房产还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离婚前丈夫把房产更名到妻子名下,离婚时房产依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1993年的《财产分割意见》第4条规定: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婚姻法解释(二)》第21条规定,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起诉。

现行《婚姻法》及“婚姻法解释”等的规定,结合法律实务和生活实践,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私有房屋;

2、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

3、婚前以男女双方的积蓄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房屋;

4、由一方在婚前购买或自建,婚后又以共同财产组织重建的的房屋;仅有部分改建、扩建的,改扩建部分属夫妻共同所有;

5,结婚前,父母出资购置的房屋,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双方的;

6、结婚后,父母出资为双方购636f7079e799bee5baa6e997aee7ad9431333431346339置的房屋,未明确表示赠与夫或妻一方的;

7、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期间继承的房屋归夫妻共同所有,但遗嘱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除外;

8、工作单位基于职工的劳动人事关系、职工工龄等福利分房形式分配的,并由夫妻双方出资购买的职工福利房等。

扩展资料:

如果是婚后共同出资买房,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有几种特殊情况,需要注意:

1、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一般认为是对双方的赠与。除非父母出资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此出资只是赠与自己子女的。

3、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5、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离婚时存在孩子名下的存款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离婚时存在孩子名下的存款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离婚时存在孩子名下的存款不算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将自己的财产赠与子女,当钱存入孩子名下时钱已经属于孩子的财产了。离婚时孩子的财产不应被算作夫妻共同财产。该财产作为孩子的个人财产,由抚养孩子的那方代为保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离婚时钱已经存在孩子名下。属于已经将钱交付给孩子了,因此父母不能撤销该赠与。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扩展资料:

根据本条的规定,我国的夫妻共同财产具有以下特征:

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7a686964616fe4b893e5b19e31333431336233,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

2、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

3、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当然,法律直接规定为个人特有财产的和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

这里讲的“所得”,是指对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要求对财产实际占有,如果一方在婚前获得某项财产如稿费,但并未实际取得,而是在婚后出版社才支付稿费,此时这笔稿费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同理,如果在婚后出版社答应支付一笔稿费,但直到婚姻关系终止前也没有得到这笔稿费,那么这笔稿费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特别是夫妻一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除另有约定外,应当取得对方的同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没有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女方是否可以得到一定的赔偿

没有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女方是否可以得到一定的赔偿

可以要求得到一定的赡养费用。据新婚姻法规定,离婚双方在有过错方应该给与对方一定的赡养费,大部分财产应该判给对方

养老保险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吗,离婚可以分割吗

养老保险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吗,离婚可以分割吗

  1、是夫妻共同财产。能不能分割要看具体情况了

  2、婚zhidao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3条规定: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专老保险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侵害养老保险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付养老保险费,离婚时一方主张将养老金账户中属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付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