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变成真离婚?一定要慎重

夫妻为购房办理"假离婚",丈夫有了新欢拒绝复婚,法院这样判。

北京的白女士和黄先生是合法夫妻,由于受到商品房限购政策的影响,无法以家庭的名义购买第二套房产,两人便商定"假离婚",由白女士以个人的名义去购买第二套房产。随后双方草草签订了离婚协议,将双方名下的房产和车辆全部归由黄先生所有。

协议签好后,双方前往登记机关领取了离婚证,并将房产和车辆全部过户到黄先生名下。按照预期,白女士顺利地以个人名义购买了房产。之后白女士向黄先生提出复婚,然而没想到的是黄先生却果断的拒绝了。这时白女士才发现,黄先生在办理"假离婚"手续后就迅速开始了新恋情。

 

于是白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离婚无效,撤销离婚协议。法院经审理认为,法律上不存在"假离婚"的概念,一旦领取了离婚证,婚姻关系即告结束。白女士无法证明签订协议时存在欺诈或胁迫,因此协议合法有效,不可撤销。据此法院判决驳回了白女士的全部诉讼请求。

 

在此也提醒那些想要为某些局部利益而"假离婚"的朋友,因为这会带来诸多法律风险,像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继承权都可能发生变故。比如双方的收入不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自行处置。如果一方发生了意外,另外一方也不能享有任何财产继承权。所以千万不要轻率的选择"假离婚",以免落得人财两空的结局。您说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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