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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囿于素有着“漫威之父”之称的斯坦李的逝世,全世界的主流媒体和各个社交平台都不约而同的开启了对老爷子的哀悼。

星爵,贝尔,施瓦辛格等等知名影星都晒出了昔日和老爷子的合影,并配以上了感恩和怀缅的话语。

也有不少的鬼才网友借由漫威英雄的人设为斯坦李创作了一幕又一幕感人肺腑的同人创作。

不过,真正打动隔夜君的还得属在过去半个多世纪以来的竞争对手DC所发布的悼念词:“mourns the loss of our treasured friend and comicbook visionary”。

毕竟存有过数十年的相爱相杀历程,那么悼文字里行间所渗漏出来的就不仅仅会是敬重,还有那一份刀光剑影,酣畅淋漓的激战突然掐然而止的寂静和孤独,实在让人感慨于心中呢。

好了,对于斯坦李老爷子敬重和悼念的话语,隔夜君就止步于此吧。在下面的内容里,隔夜君将会和大伙好好的探讨一下,由上述事件所延伸出来的一个严肃问题---

我们有资格或者应该去悼念亡故的大神吗?

比方说在相关斯坦李逝世的报道页面的评论区中,我们也没少会看到回复这样字样的网友了:

有点儿网络经验的朋友应当都知道“云+名词”所构建而成的新名词的吐槽含义---都在装逼,关于***的事情你们又了解多少呢?平时也没见你们聊过他们,现在出事了就一窝蜂的涌上去,能够别那么龌龊好不好?

其中最具代表的当属“云玩家”这个词汇了,便是网友们拼凑出来的对于未有玩过游戏,但却又对游戏大放厥词指指点点的那些网友。

再比方说前段时间央视主持人李咏的逝世,隔夜君就在相关的悼念文章底部看到这样的一条评论:

“所以你是在写文章消费他?”

这段评论无疑是更为直白露骨的,言说出了在这个物欲横流的商业社会上已经成为了民众忌讳讨厌的“营销炒作”一事,断言出相关悼念文章就是为了消费死者的热度来换取可观的阅读量的龌龊。

确实,在这个世界上存在着许许多多令人不齿的营销炒作和装逼突破天际的行为,比方说前段时间王宝强在和马蓉闹离婚之后,后者就曾多次不要脸的再借这一事情来提升自己的知名度。也比方说上一年年中因为《中国有嘻哈》而爆火的PGONE,后期也因为diss已故歌手的行为被网友们集体谩骂和鄙视。

所以也就难怪他们会每每适逢上网友发布相关的悼文就恼怒不止,义愤填膺咯。

但事实真的是这样吗?事情与事情之间真的可以一概而论吗?

首先隔夜君需要去普及一样知识---在人类社会活动的底层逻辑里是核心存在着“逐利”二字的(追求利润最大化,也同时追求损失最小化)。

有些朋友或许或疑问,建立在这样“唯利是图”的底层逻辑之上的人类社会,真的能够稳固,以及取得时下如此之高的文明成就吗?

其实对于这件事情的担忧,早在200+年前现代经济学之父“亚当斯密”的著作《国富论》当中就用系统简炼的文字给出过解答了:

“每一个人都尽管放开手去追逐自己想要的东西吧,这个社会是存在着一只无形的手用以将这种唯利是图的追逐,转化成推动社会整体发展的动力”

而对于社交网络上的“装逼”“营销炒作”行为,其内在的核心共性也同样是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获取---希望能够得到更多人的关注和嫉羡,希望获得更多的财富和名声收入。

一样事情如果能够成为人类活动的底层逻辑,那么这样事情就具备着普适性,而具备着普适性的事情就不应该仅仅带有着“歧视”的审美偏好去看待,要懂得携带上“无可厚非”的观念去评判。

前者所带来的价值观就只会是“一棒子打死”的粗暴野蛮,而后者所营造出来的就会是另一番光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根据这样的道理,再来看看前文所述的斯坦李老爷子的悼文一事,众位网友在自家社交账号上为斯坦李点上一根蜡烛,或者言说一句谢谢,甚至深情一点的描绘漫威一众英雄在过去十数年时间曾给己身带来的陪伴的感激。

难道这也能算是装逼或消费死者的热度吗?还是说这都是社会生活里头无可厚非的一部分呢?

热心网友制作的,斯坦李老爷子曾经客串过的影视作品...

如果坚持认为是前者的话,那烦请不要忘了你所在评论的“训斥教育”的逻辑基调哦。抱有这种否定基调的朋友,潜藏在字里行间的那一句话不就是“你就是弱智,来让大神教教你怎样做人吧”

这是什么?不才是最为赤裸裸的炫耀晒富吗?

带着鄙夷“炫耀装逼”的情绪发出的谩骂,却到头来给己身套上了更为沉重的“炫耀装逼”枷锁,你们这是在做慈善公益吗?但拜托,连己身都未能够以身试法的律正品性,你又凭何去踏出拯救的那一步呢?就不怕会将他人带入歧途了?

对于这样的键盘侠网友,隔夜君更愿意用这样一句话去进行驳斥:你的无畏,来源于你的无知!

《犬舍》漫画里的键盘侠,最终被主角用超能力透过屏幕直接击杀了...

所以,隔夜君更青睐于“无可厚非”这一价值观体系,这起码能够让我即便在开骂他人的同时也能够为自己“好为人师”的装逼行径带来逻辑一致性的诠释嘛。

不过一旦你拾拿起了这种价值观你就不再会为绝大多数的网友们对于老爷子的悼念而迁怒,毕竟人家也就是点点蜡烛以及抒情抒情一下自己对于老爷子的感激罢了。

好了,那么是否是说“剔除了对于逐利的歧视”,我们就无从去谴责他人的行为表现,只能够安然的佛系以待呢?

当然不是,比如这篇文章的说教不就是一种非佛系的对键盘侠的谴责吗?我们虽然不能够站在“逐利”的维度去谴责他人,但我们还是能够从“是否依据事实”“是否符合集体行为表现”这两个维度去对一样行为进行评判的。

“是否依据事实”:比方说某某B健品商家为了获得高额的营收从而投放了虚假疗效广告,也比如说在斯坦李老爷子逝世的时候为了彰显自身曾和漫威的羁绊从而疏忽将蝙蝠侠和超人都加入到复仇者联盟里去了(彰显本身是没问题的,但后者显然就是装逼失败的典型案例了)。

“是否符合集体行为表现”:则可以拿上述提及到的马蓉和PGONE来作为例证吧,前者所置身的位置早已被烙印上了biao子之名,而如今却反反复复的视若己为受害者,不断的对前夫予以怒怼。后者则践踏了思想共识里头对于“死者”的敬重。

对了,千万别把“特立独行”,“开拓创新”的优良冒险者品性与这样一位嘻哈歌手践踏道德礼俗的行为画上等号了---

前者之所以能被嘉诩上“人性光辉”这四个大字,原因就在于人们的思潮内里是一直都对此有所牵盼,有所向往的,所以它就能够在千万年的自然选择岁月当中以“主导思潮”的方式保留下来,并成为推动人类文明发展的最为重要的核心所在。

但对于“DISS已故歌手”这样的践踏道德礼俗的行为来说,请问除了体验一番口舌之快并让他人萌生不满和憎恨情绪之外,还能够达到什么优良的效用?

在隔夜君看来,这样的卑劣性状顶多也就视作为伴生于特立独行性状的“负产品”罢了。

道理大致也都明白了,那么我们就再度回到本文重点讨论的“我们有资格或者应该去悼念亡故的大神吗?”这个问题---

可以想见,键盘侠显然就没有依据人类行为的底层逻辑这一事实,而他们的拮抗也显然就是妄自尊大的,并未与这个社会大家庭能够互相融洽的。

所以,对于亡故大神们的悼念,我们可以心安理得的进行,也勿须拥有着装逼炫耀的负罪感。不过前提一定要记住,所发表的言论一定要是基于客观事实,千万不要妄自揣度,生安白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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