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首先双方需要自愿离婚,并对孩子的抚养、财产分割,债务负担做出适当处理。虽然离婚协议没有生效,但一旦签订有过离婚协议,其协议内容往往会成会法院根据具体案情判决的重要的参考依据。因此,不能说离婚协议没有作用。
只有离婚协议书,没有离婚证,法律上不算是离婚,必须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
离婚协议不等于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如果目前没有领取离婚证,在法律状态上,婚姻关系仍然属于存续状态。
如果不去办理离婚证可以诉讼离婚
虽然签署了离婚协议,但是法律上并未离婚。鉴于双方感情破裂,并且签署离婚协议,可以要求另一方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如果拒不办理可以起诉到法院,诉讼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夫妻感情破裂,签署过离婚协议后,如果不去办理离婚证,另一方可以诉讼离婚。